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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100名“金融顾问”专职服务民营企业

2020-10-23 12:08 来源: 银行保险科 作者:张文辉

今年以来,巴中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在认真执行《四川省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的同时,大胆创新、务实推动,有效发挥了“金融顾问”在规范培育、融资帮扶、信贷支持民营企业方面的“钉子”精神和“前哨”作用。

一是明确职责。制定《巴中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召开“金融顾问”服务工作推进会,向100名“金融顾问”颁发《聘书》,分组对各区县1412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服务。明确“组长”牵头责任和组员工作责任,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金融顾问”进行调换和问责。

二是强化推进。要求“金融顾问”专人专岗,派出金融机构(组织)必须给予经费、交通和通讯保障,确保“金融顾问”安心开展工作。逐年对“金融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者进行评优或推荐提拔。

三是优化服务。要求“金融顾问”按照《四川省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十三项”工作清单》对标对表开展工作,明确服务工作中的“三严禁、三杜绝、三不要”,用好“三心”(初心、悉心、热心),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对顾问服务的满意度。四是融资支持。将“金融顾问”服务和融资支持结合起来,要求金融机构(组织)将顾问服务作为提供后续金融服务的“探路石”“培育器”,在对口企业通过顾问服务规范发展并达到融资条件后,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信贷、投资、保障等挂联帮扶服务。截至目前,全市241家民营企业通过“金融顾问”服务获得融资授信支持8.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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