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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2022-05-23 10:15 作者:成钢

市财政局:

    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2]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21年财政安排的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87号)和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编委印发的《关于〈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巴机改[2019]1号)精神,成立巴中市金融工作局,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我局内设办公室、地方金融稳定科、资本市场科、银行保险科、地方金融监管科5个机构。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组织搭建银政企融资对接平台。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和保险行业改革发展。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培育、协调工作,参与上市改制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巴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建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参与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参与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的制定。

12.接受省金融监管局的行业指导,统筹对区县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推进省、市、区县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人员编制13人。单位实有在编13人,其中行政人12人,机关工勤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56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5.16%;项目收入309.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4.84%。其中,金融监管及处非工作经费25万元,占财拨收入的4.43%;招商引资经费9万元,占1.59%;2019年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考核奖励251.08万元,占44.54%;依法治市工作经费3万元,占0.53%;党建工作经费1.1万元,占0.19%;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万元,占1.06%;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1万元,占0.19%;网络运行维护费3.8万元,占0.67%;会议费3.6万元,占0.64%;接待费2.8万元,占0.49%;资料印刷费2.7万元,占0.4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611.49万元,基本支出252.3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0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69万元),占总支出41.27%.项目支出359.1万元,占总支出58.73%。金融监管及处非工作经费支出47.8万元,占总支出的7.82%;招商引资经费10.26万元,占1.67%;2019年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考核奖励251.08万元,占41.06%;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39万元,占0.23%;党建工作经费3.19万元,占0.52%;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76万元,占0.34%;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2万元,占0.52%;网络运行维护费9.21万元,占1.51%;会议费1.49万元,占0.24%;接待费0.89万元,占0.14%;资料印刷费1.4万元,占0.23%;金融监管经费27.12万元,占4.4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我局2021年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按制度行权办事,修改和制订了《巴中市金融工作局AB岗制度》《处非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巴中市金融工作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完善内部办事流程,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确保资金用得规范、用出效益、用出廉洁。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上,刚性执行上级要求,严格按照财政口径据实编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部门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经济效益、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并统筹安排。

(三)综合管理情况

    目标绩效管理中,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严格按预算开支,资产管理到位。落实财务公开制度,2021年部门预算按要求在网上公布。接受市财政局中期预算执行现场绩效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过细、务实举措、积极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单位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0个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58.1万元。

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工作,对绩效管理意识不到位、绩效目标设立不科学、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改,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政策依据、指标合理性、合规性、成本等进行量化分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来年预算编制,确保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推动金融业稳中有进、进中向好。

1.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金融指标稳步提升。呈现“存款增长强劲,贷款增速放缓,保费增收复苏”的态势。截至12月末,银行机构存款余额1595.86亿元,较年初新增163.34亿元,同比增长11.4%;信贷余额1415.5亿元,较年初新增148.75亿元,其中:表内贷款余额1051.71亿元,较年初新增118.98亿元,同比增长12.76%。余额存贷比65.9%。2570亿元银政战略合作协议实现累计投放1306.2亿元。保费收入50.72亿元,同比增长14.03%;缴纳各类税费1.42亿元,同比增长5.97%;赔款与给付支出12.17亿元,同比增长11.32%。

(2)地方小微金融有序发展。引进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在巴中设立分公司,该公司新增融资担保发生额2.12亿元。富登小额贷款公司将在巴中设立分公司。鑫园融资担保公司与创业再就业融资担保公司合并事项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指导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规范完善设立审批资料。市级国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市11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23.05亿元,比年初增加3.56亿元。9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6.7亿元,较年初增加0.23亿元。

(3)金融改革开放成果丰硕。全面启动全市绿色金融改革,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的通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修订出台《巴中市金融业发展鼓励办法》,兑现2019年度融资考核资金。加快推进农商行改制,持续优化36项监管指标,在不良贷款压降和股权结构上发力,目前平昌农信联社改制工作已获省联社批复启动,南江、通江农信社改制准入指标达到29项。对外开放合作成效显现,起草市政府与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银行、工行四川省分行、达州银行5份战略合作协议(备忘录),在2570亿元银政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新增签约1050亿元,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已签订4个,市委主要领导出席签约仪式3次。

(4)资本市场发展全面提速。落实“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邀请天府股交中心、证券机构等专家,开展企业挂牌上市培训会3次。印发《巴中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推动3家企业向省局提交申报资料。提升债券发行能力,帮助企业实现债券发行44.97亿元。截至12月末,全市证券机构客户达到86873户,较年初增加23853户,证券累计交易额278.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5%。

(5)防范非法集资措施有力。组织开展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参与单位、金融机构超过400个,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参与群众近30万人。印发《地方金融领域涉众型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有序推进金融乱象整治。统筹协调5起涉众投融资公司案件后续处置,接待集资参与人28批次373人。化解非法集资积案65件,化解率87%,涉及金额13.57亿元,人员8488人。该项工作在去年省对市目标考核中获得0.3分加分,并获得“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6)机关日常运转井然有序完成2020年度市对县区、驻巴金融机构、市级部门金融工作目标考核,去年度考核位列优秀等次。常态抓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党政同责、组织人事、保密机要、创文保卫、乡村振兴等工作。获省委省政府“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同志获评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名同志为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评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高质量自行编制《巴中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已于11月17日印发。

2.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金融监管和处非工作项目。该项目是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履行的职能职责而设置,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金融监管方面,主要组织开展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检查工作,重点对9家小额贷款公司、11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典当行、3家交易场所在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人员配备、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情况法人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信息披露是否规范以及大股东履行管理和规范义务情况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开展合规经营检查工作,下发整改意见书9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召开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座谈会,专题研究存在问题,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风险识别,引导持续健康发展。督促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四川省地方金融机构预警监管平台系统,指导按要求向平台报送监管统计信息。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非法放贷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巴金〔2021〕36号),重点排查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收取客户费用和非法催收行为、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5类整治重点,经排查,未发现我市地方金融组织领域存在非法放贷行为。

处非工作主要由地方金融稳定科牵头,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互联网金融、P2P 等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根据5月1日正式实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确各级金融工作局(办)作为全市及所辖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并制定《巴中市及所辖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乡镇牵头负责人统计表》及时上报省局备案;市处非办印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通知》(巴处非办〔2021〕4号),进一步细化防非处非工作举措。二是积极推动非法集资积案化解工作。市处非办积极协调公、检、法、司及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三统两分”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妥善做好涉案资产处置和人员稳控工作,全年共化解非法集资积案10件,涉及金额8548.5万,涉及人数841人。三是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工作。依托“天警”预警平台实时监测行业动态,不断强化基层网格员对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和风险排查工作。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金融领域涉众型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巴金领办〔2021〕4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领域不定期开展排查整治;经开区成功处置1起以“投资养老”名义参与非法集资的行政案例,将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切实做到打早打小;严格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今年我市共兑现2起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四是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6月,印发《巴中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巴金领组发〔2021〕1号)《巴中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6·15”集中宣传日活动方案》(巴处非领〔2021〕2号),市处非办牵头,各处非成员单位参与,市县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共在各类平台发布原创视频23个,点赞、转发3万余次,新闻宣传78次,短信10万余条,印发报刊杂志3期5万余份,海报2.35万份,传单8万份,宣传布袋1.5万个,本次活动共发动各级政府部门近200个,金融机构500家,参与群众近30万人,让“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深入人心。同时注重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工作,市处非办制作“防非”宣传动漫在巴中电视台常态化播放;巴中日报“金融板块”不定期刊登非法集资案例解析;公交、出租、车站等公共区域全年不间断播放防非处非宣传标语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2021年年初预算申报处非工作经费25万元,上年结转22.8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下达该项目47.8万元(含结转2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差旅费、处非值班费、处非宣传和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公开支。

(2)招商引资项目

我局开展招商引资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履行服务实体经济职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领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协调银政企合作,纾困解难,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巴中经济增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就业率。促进全市70家民营企业与15家银行机构挂联,加快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大力培育上市企业。

2021年新引进产业项目5个。其中,引进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巴中设立分公司。引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平昌县设立支公司。引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通江设立支行。引进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区营销部。引进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巴州区设立营销部。

促进市企合作5市政府与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达州银行将为巴中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支柱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等提供50亿元意向性贷款。市政府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四川银行将利用自身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巴中市重要产业、开放合作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1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拟在巴中设立分支机构。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开行将为巴中辖内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事业发展、文旅康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项目提供意向性本外币综合信用支持额度不少于400亿元。市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农发行将大力支持巴中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重要民生项目等四届市政府20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巴中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金融支持巴中乡村振兴及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工行将为巴中提供表内外各项意向性融资总额500亿元,用于支持巴中交通、生态环保、旅游资源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及农业产业链、优势加工企业发展。

2021年年初预算申报处非工作经费9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下达该项目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12月31日,实际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差旅费、商务活动、培训等开支。

    四、评价结论

经自评,得分99分,我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基本规范,项目资金设立有明确政策规定,程序合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项目资金绩效明确并有效实施。扣分主要是未全部开展运转类项目绩效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是新成立单位,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正式在编人员少,跟班学习、劳务派遣人员较多,年初预算按财政口径,是以原市政府金融办的职能职责安排预算,导致单位经费保障严重不足,造成初预算项目在编制上不完善,年中预算执行上不合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没有专门的绩效管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建议

希望市财政局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履职能力。在预算安排上,按零基预算原则,合理安排年初经费预算,充分保障我单位履职所需经费,减少年中预算追加,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附件: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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